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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4-03-26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信件内容

我是一名车主,2024年3月26日驾驶车辆在离石区前进北街隧道口路边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停车回家拿了个东西。收到贴单短信就往下跑。已经贴单,但是收到车被记录的短信的时候是8点28分,下去不到3分钟。而且车上面贴单的时间是7.27分。而且每次我见交警贴单都是先贴单后发短信。是否人性化。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0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当事人停车位置位于文丰路前街北街隧道口,文丰路为城区快速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城市快速、设有标志标线的路段、隧道口前50米、易引发事故造成拥堵路段都不能停车,可直接处罚,并不会提前发短信通知;其次,离石区目前都是警务通直接拍照取证录入,整个过程实时上传,贴单和信息发出是同时进行,为系统设置,不可人为操作,因网络覆盖原因山西交警(121231411)交通系统中的信息传递存在一定的延误,会造成当事人接收短信滞后的现象,导致车主收到违停短信有延迟,但并不会延迟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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