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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4-03-27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信件内容

本人居住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新嘉源小区,我的车辆于3月14日7:55被贴罚单一事,事情经过:当日早7:55我在小区门口位于我的停车位置5米远,看到交警在我车后拍照,我随及按开车遥控,走过去便问他,有没有上传?他回复已经上传。见状,无法和他再次沟通,我赶紧给12345打电话;7:57与12345通电话过程中,才收到我的违章短信。经过与12345反映情况,贵单位的回复含糊不清,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在此我有几个疑问需要给我明确回复:第一,我的车并不是停到主干街道,而我没有收到10分钟之内的挪车告知信息;第二,交警先张贴罚单再拍照取证,流程不合法(有图有证据);第三,当事人在旁边,他不是以教育为目的,而是直接上传罚单。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0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滨河南路、北路属于严管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的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当事人的车辆违法停车地点位于人行道,并且占用盲道,严重影响行人通行,根据“严管路段”的相关规定,对其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也没有10分钟提醒告知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交通警察在巡逻期间发现违法停放车辆,首先看车内有没有人,车内有人会告知当事人尽快驶离,如果车内没有人,先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且张贴在驾驶室处的车门玻璃上,然后拍照取证并上传。

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该车辆的违法行为时,执勤人员并未发现当事人在现场,随后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当事人到达现场时,该车辆违法信息已通过警务通实时上传至山西交警交通系统。

再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规范停车,共建有序交通。请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请勿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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